发布时间:2024-11-16 19:30:01 来源: sp20241116
中新社 广州4月1日电 (记者 王坚)《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》于1日开始施行,自此南沙将全面实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,建立与港澳、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。
广州市南沙区政府介绍,《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》明确提出探索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。由原先的行政审批制改为登记确认制,这是市场主体登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;同时放松事前管制,在登记各环节赋予市场主体最大自主权,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,降低交易成本,既能够减轻企业负担,也可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。
据悉,《广州市南沙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》共二十八条,包括自主申报制、二元化章程制度、市场主体登记秘书制度、信用承诺制和除名制度等内容,涵盖“构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体系”“提升市场主体登记确认便利度”“建立与港澳、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”“解决企业‘易失联’‘退出难’难题”“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管理”等五大主要亮点。
其中,该办法设有“吸纳国际科技人才,对其建立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依法享受和内资企业同等待遇”“支持开展港澳企业直接登记试点改革,推动港澳企业登记便利化”等政策以助南沙建立与港澳、国际接轨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。(完) 【编辑:邵婉云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