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环境部: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行为“零容忍”

发布时间:2024-12-15 19:39:58 来源: sp20241215

   中新网 10月27日电 10月27日,生态环境部召开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表示,生态环境部一直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,对数据弄虚作假行为“零容忍”。

 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。生态环境部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司法解释,将碳排放数据造假纳入刑事制裁范畴。修订出台核算核查指南,将碳排放报告核查涉及的公式从27个减少至12个,优化了核算方法,有效提升了工作针对性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。

  二是建立“国家-省-市”碳排放数据质量三级联审机制。按照以日保月、以月保年的管理思路,企业每月均将碳排放相关数据及其证明材料通过管理平台报送,由国家负责大数据筛查及定期抽查,省负责技术审核,地市负责现场抽查。机制运行一年来,国家、省、市三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,数据的规范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得到有力保障。

 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。2021年以来,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2次碳市场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,以问题线索为导向,指导企业规范排放核算报告行为,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。对查实数据造假的控排企业,依法严肃处罚并核减其碳排放配额;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的第三方核查机构,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。

  四是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。生态环境部组织建设了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平台并于今年上线运行,实现了名录管理、排放管理、数据质量监管、核查管理、配额管理智能化、数字化,利用大数据手段丰富了数据质量管理技术手段。今年以来,先后举办5期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专题培训班,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,监管能力显著提升。

  夏应显强调,下一步,生态环境部将持之以恒抓好数据质量日常监管,充分运用好“国家-省-市”三级联审工作机制,对各地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通报,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日常监管和技术审核制度,明确技术审核标准和程序,压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。 【编辑:周驰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