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善就业优先政策,健全社会保障体系(权威访谈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)

发布时间:2024-12-16 04:54:44 来源: sp20241216

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。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提出:“完善就业优先政策”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”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、部长王晓萍。

  民生领域改革让群众收获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惠

  记者:如何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取得的成效?

  王晓萍:《决定》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,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。《决定》提出,“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。”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。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,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,部署推动一系列针对性强、含金量足的重大改革,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更加充实、更有保障、更可持续。比如,在就业方面,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,实施就业优先战略,丰富发展积极的就业政策,完善相关制度体系。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,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,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超过2100万人,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、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,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,保持了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;在社会保障方面,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,成功建设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网。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2012年底的7.9亿人、1.5亿人、1.9亿人,增加到2023年底的10.7亿人、2.4亿人、3亿人,各项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,退休人员养老金比2012年翻了一番,失业保险金、工伤保险待遇等也都有了大幅提高。这些都为民生改善、经济发展、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支撑。

  今年以来,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,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担当作为、改革创新,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,我国就业局势总体稳定、稳中向好,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98万人,同比增加20万人。同时,社会保障参保人员稳中有增,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,基金结余持续增加。

  民生领域的改革,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变化,收获了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惠。我们要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观点、新论断,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,续写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改革的新篇章。

  持续促进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

  记者:《决定》就“完善就业优先政策”提出一系列改革任务,如何落实这些任务?

  王晓萍: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我国劳动力总量依然庞大,就业总量压力仍将存在。同时,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,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、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,对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。技能人才短缺、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,结构性就业矛盾亟待解决,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还有大量工作要做。

  我们要牢牢把握就业工作的新定位、新使命,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,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,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,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,持续促进就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。重点推动落实以下几个方面任务:

  一是始终坚持就业优先,使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成为就业提质扩容的过程。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,推动就业政策与财政、货币、投资、消费、产业、区域等政策协调联动,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。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,厚植良好的就业生态。

  二是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,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。统筹抓好教育、培训和就业,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,强化供需对接。创新培养方式,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使用的主体作用,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。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,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,加大荣誉引领力度,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,营造技能人才发展良好氛围。

  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体系。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作为重中之重,拓宽就业空间,畅通成长路径,强化品质服务,加强就业观念引导。坚持农民工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,特别是要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。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等兜底安置。

  四是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增强服务的均衡性、可及性。持续打造覆盖全民、贯穿全程、辐射全域、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。建设和用好全国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,推行“大数据+铁脚板”管理服务模式,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有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。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制度,营造公平就业环境,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。同时,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,积极推行相关指引指南,指导平台企业落实政策,畅通维权渠道。

  推动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

  记者:《决定》就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”提出一系列改革任务,如何落实这些任务?

  王晓萍: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。当前,部分群体社会保障仍有不足,一些人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,一些重要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。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,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,就业方式多样化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,也带来一系列新情况新任务。

  我们要按照系统集成、协同高效的要求,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,促进制度更加成熟定型,推动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

  一是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,夯实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。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,完善统筹资金调剂机制,强化统一性和规范性。积极发展第二、三支柱养老保险,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。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,鼓励多缴多得、长缴多得。扩大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模,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度体系。

  二是增强社会保障可及性,将更多人群纳入覆盖范围。健全灵活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,积极推动高质量参保。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。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,统一规范有关政策、待遇标准等,促进劳动力和人才流动。

  三是增强社会保障安全性,健全基金监管体系。压实基金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,落实监督责任,筑牢政策、经办、信息、监督“四位一体”防控体系,强化人防、制防、技防、群防“四防”协同,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全链条监管,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。

  四是增强社会保障便捷性,持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。加快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,健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工作机制,全面加强服务渠道建设,深化服务模式创新,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“一卡通”民生管理服务新模式,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。

  五是增强社会保障规范性,加强法治建设。适时完善和修订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,强化制度的规范统一和刚性约束。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,及时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,提高法律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。

  老百姓关心什么、期盼什么,改革就要抓住什么、推进什么。我们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,加强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,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完善就业优先政策,健全社会保障体系,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

  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4年08月03日 02 版)

(责编:胡永秋、杨光宇)